刘硕先生,30岁男,选择鸿利年年——年金分红保险,年储蓄2万元,储蓄10年,可得到以下几项利益:
1.生存金:投保之日起,第三个月给付年金为基本保额的3%即2333元,以后每年合同生效日给付2333元直至59岁,60岁开始每年合同生效日给付年金为基本保额的保额9%即6999元,直至保险期间届满(80岁)。若不领取,以年复利3%累积生息,到60岁时累计生存金为121337元,80岁时累计生存金为400236元。
2.红利:每年参与公司的红利分配,若不领取,以年复利3%累积生息(目前实际太保复利利息是3.7%),按照保监会批准的高等红利演示,60岁时170642元,80岁时为414421元。(太保近5年实际红利分配远远高于保监会批准的演示高等红利水平)
3.祝寿金:保险期间届满(80岁)时,给付祝寿金为保额两倍155552元,本合同终止。
4.身故保障:若在保险期间届满(80岁)前身故,返还所有已交纳保费20万元,本合同终止。
80岁时合同到期,总收益如下:生存金累积(400236元)+红利累积(414421元)+祝寿金(155552元)=970209元,而如果按照存入银行计算利息(按照目前银行最高的五年期定期利率来算)则为本金200000+利息327600=527600元。
(作者:陈颖 北京 太平洋人寿)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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