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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保4年身故仅获赔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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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年前,在银行工作的祝先生为父亲投保。4年后,父亲因病身故,祝先生找保险公司索赔,不料除拿回本金外,祝先生仅拿到99元6毛钱,只及定期存款利息的六分之一。“把钱存银行的利息也不止这么少吧?”昨天,祝先生向本报投诉。原来,祝先生投的这个保险几乎是“零保障”。

  长城保险湖北分公司运营服务部的潘经理称,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的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对几率较小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险,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被保人已交保险费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也就是说,返给祝先生的8000元本金就是身故保险金了。而99.6元是给他的4年累计分红。”潘经理称,10倍的保险赔付相当于是个意外险,只有在交通事故死亡时才赔。

  保险并不是投资

  我国最早的分红险出现在2000年,由中国人寿推出的。此后,各家保险公司纷纷跟进。长城金宝利分红险是2006年10月之后在湖北开始销售的。

  “2008年至今,恰逢股市从高点跌至低点是个大熊市。由于险资的投资渠道有限,很多分红险的分红水平都不及定存,分红险面临着理财与保障功能的双重失效。”招商银行理财经理徐石认为,人们在投资时还是要分清,买保险就是买保险,而投资就挑理财、基金或其他,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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