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业务员在向客户展示“分红保险利益测算表”时,没能说清或不想说清这一问题,从而导致客户对某类产品未来可能实现高收益错觉。
保险业运营的共性特点是前期投入大,先亏损后盈利。采取“保额红利”分配方式的险种,在保险有效期内不允取提现,因此,采用比“现金红利”分配方式更高的演示假设,不容易造成客户因前期兑现时实际红利与假设值之间存在较大差别引起的纷争。笔者以为,这大概就是保监会对不同分配方式分红险的演示利率,之所以允许用不同的假设数据的原因吧。
2、领取方式不同,导致不同的数据显示保险业
“保额分红”与“现金分红”这两种不同的分配方式所展示意思有很大的区别。保额分红是将现金红利变成保额,其显示的数额具有放大作用。
例如:0岁女性趸交2835元可以购买1万元保额《平安鸿盛终身寿险(2004)》;年交保费6元可以买到1万元保额《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前者1万元保额等于2835元现金;后者1万元保额等于6元现金。
3、保障责任不同导致不同结果!
各款产品保险责任不同,保单红利自然也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同一公司中,保单价值较高的产品,保单红利可能会更多一些。
4、各产品各年费用分摊不同,导致不同结果!
在收益率假设条件、领取方式、保障责任等因素都相同的条件下,从各“分红保险利益测算表”中可以看出,各家公司相关分红保险各年累积红利也会有一些差异,观察长期(例如:30年)数据,发现结果相近。
前期的不同,说明了各公司各产品各年度费用扣除可能各不比例不同;后期数额相近,说明了各因素相同条件下各公司各“分红保险利益测算表”结果不会有任何区别!
(来源:中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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