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年金灵活运用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疾病身故,领取13920元,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25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因意外或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领取10万元,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年满25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至5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领取30万元,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55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身故,领取10万元,主险合同终止。
注: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实际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由本公司确定,特提醒客户注意。
(作者:张嘉云 珠海 平安人寿)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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