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保单之后,杜女士并没有仔细阅读保险单上的条款,因为“觉得银行可靠。”直到今年7月,保单生成一年,到了分红的时间。杜女士到保险公司查询到,自己分红得到447元,但本金反而减少为98000元,“为何不仅没有存银行利息高,还被扣了2000元钱?”这让杜女士想不通。
记者日前随杜女士来到保险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解释,扣除的2000元是风险金,所以第一年现金价值有所减少,不过随着保险金存入年限的增加,每年的现金价值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如果杜女士要在中途退保,她只能按照年限领走所规定的现金、分红。
“我算了一下,如果今年退保,算上损失的本金和1年定期利息,她会损失5000多元,如果在第三年需要用钱时取,能取出的本金比存银行少了9000多,即使有分红,也不可能有这么多。”彭先生说,张女士觉得这并不像何某之前承诺那样“划算”,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保险公司程序上来说没有问题
“如果他事先告诉我要扣2000元风险金,且分红这么低,我根本不会买!”杜女士说,她起初也不知道第三年取会蒙受更多损失。
随后,彭先生帮助杜女士进行了投诉,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陈女士解释说,银行是代销保险,保险售出后,由保险公司提供后续服务。“客户在收到保单后,有10天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退保,全额退还保费。从程序上说,我们没有问题。”陈女士说。
日前,记者随同杜女士来到该银行四川省分行,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女士受理了投诉,她表示将进行调查。该保险公司在了解实情后,确知因何某在为杜女士购买保险时,没有进行必要的告知,导致其产生误解,最终同意退还10万元保险费,以及支付一年期的活期利息。华西都市报记者谭梦媛实习生李思佳
(文中杜女士和彭先生均系化名)
律师说法
合同若存误解可撤销
彭先生说,即使按照这样的处理方式,杜女士仍然会损失一定金额的利息,“她自己也有疏忽,应该承担,但何某也应该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四川致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峰说,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自订立起一年之内,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分红险中存在许多专业术语,不少市民因为受到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认知能力有限,无法理解这些条款,签订保单时就可能存在重大误解。”张律师说,所以如果保险合同还在一年的撤销时限内,投保人仍可要求全额退保。(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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