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的情况远好于平安,似乎处在隔岸观火的状态中。
2008年、2009年,国寿投连险和万能险保费收入合计分别为121.57亿元、83.08亿元,分别占当年所有产品保费收入的4.4%和3%。同比来看,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1-2月,国寿投连险和万能险原始保费收入合计占所有产品原始保费收入比例分别为4%、2.3%和2.8%。
这意味着因为投连险和万能险占比过小,新会计准则下混合保险合同分拆的规定对国寿影响甚微。
多年来,国寿持续以分红险为主打。其2008年及2009年分红险保费收入合计占所有产品保费收入比例分别为76.5%和77.1%。同比来看,2008年、2009年月和2010年的1-2月,国寿分红险保费收入合计占所有产品保费收入比例分别为82.1%、84.9%和86.6%。
通常情况下,分红险及传统险不属于混合寿险合同,不需要进行分拆,但需要进行重大风险测试。2010年1月,保监会财会部向业界提供了重大风险测试的一般标准。这包括该保单下转移的风险是否是保险风险、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性质、保险风险转移是否重大。保险公司需依次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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