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银行系统代理人的误导、诱导行为,本市近年不断加强对银行代销保险产品的管理,例如为了防止银保销售误导,要求银行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客户购买。同时,还要求销售人员正确引导客户抄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风险提示语句和亲笔签名。
银行保险代理人将分级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销行为,本市即将推出银行保险代理人分级管理,通过初级资格考试的代理人只能销售普通的健康险、养老险、意外险等产品,不能代销有较高风险的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只有通过中级资格考试的银行保险代理人才能销售较高风险的保险产品。所有的银行保险代理人必须参加保险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
代销保险诚信记录将纳入监管
据了解,为打击保险营销员通过欺骗、隐瞒或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说明的行为,本市管理部门出台了《天津市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对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起到了较好作用。对银行柜台人员代销保险的诚信记录也将纳入监管中。(来源:网易新闻中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