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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日期选择有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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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保险公司不批准全额退还续缴保费的原因,银保专员给她的解释是过了期限。但她在提交的申请书上明确表示自己曾在25日提出退保,某人寿公司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没有对自己进行回访。蔡小姐还称,她曾多次致电某人寿的服务热线电话,但“老是接不到人工服务,说线路繁忙,请转语音服务”。
  某人寿公司回应

  未明确拒绝过,现已退款

  9月6日晚,某人寿广东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就此事向记者答复称,从调查此单事件的OA流转记录来看,公司从未明确拒绝过该客户的申请,而从各个岗位处理的时间点来看,公司一直在处理过程中。截至9月6日晚,某人寿已同意客户的申请:退还2012年8月27日续期保费5000元后,再办理退保手续。

  上述银保专员9月7日则向记者改口称,她此前在电话中因外部环境影响未能表达清楚,其实公司并没有明确拒绝她们的全额退续保保费的申请,而是一直在处理之中。现公司已同意她们提交的申请,她也已经向蔡小姐道歉,而蔡小姐回馈称退款已到账。

  律师说法

  该人寿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刘健一表示,保险代理人是受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本案中投保人蔡小姐已在规定期限内向作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银行提出退保要求,即视为已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提出退保,某人寿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按《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不必征得保险公司同意,保险合同的效力自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到达保险公司时终止。本案中蔡小姐当面向某人寿公司的代理机构银行提出退保时,即视为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已到达某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就已终止,某人寿不得再依据已失效的保单收取下一年度的保费。

  业界提醒

  办退保应直接到保险公司

  近日记者采访广州多名保险业内人士了解到,像蔡小姐遭遇的情况在银行出现得比较多,在保险公司柜台则比较少见。有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银保人员在接到客户退保申请后并不能直接办理退保,而是转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办理,这就可能会出现时间差,或者受人为因素影响,拖延退保进程。因此,他建议保险消费者需退保时应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该人士认为,如果客户未能及时办理退保手续,账户被扣费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时已同意按时从其账户划费。他建议,如果需要退保,保险消费者只需提前将账户上的资金转移,而如果出现像蔡小姐那样因营销员疏忽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况,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解决。(来源:MSN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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