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回应:回访记录显示销售没误导
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后,记者采访了太保广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答复称,经公司查询回访记录了解到,陈女士已清楚买的是保险产品,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但当记者提出查看回访记录时,该负责人称,公司有规定不能外发,但可到保险公司听回访录音。
对于减保的疑问,上述太保负责人答复称,减保确实属于部分退保,退保部分按现金价值退还,并需要重新更换合同,减保后会有所损失。而业务员在减保时对产生的费用是否有所隐瞒,该人士称正在找该业务员查证。
至于为何会扣掉1万元?记者拨打太平洋人寿的客服热线,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太平洋红福宝两全保险的退保所退金额是参考当时保单的现金价值而定。记者按该保险的现金价值表估算,陈女士第一年对应的现金价值为每份704元,减保减掉30份退还大约21120元,原本3万元退回21120元,陈女士称被扣1万元就出于此处。
专业人士:减保就是部分退保
存款变保单的案例被媒体频频曝光,不过,陈女士的不同之处在于减保需承担1万元的损失却被隐瞒。“减保其实就是部分退保。”一位保险公司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正如陈女士那样,在无法续缴的情况下,将其账户上的5万元共50份红福宝中的30份即3万元作退保处理,用退还的钱续缴另外20份的保费。但部分退保需扣除退保那部分的费用,确如业务员所说,3万元扣除的退保费比5万元的退保费低。
不过,另一方面,因陈女士没有全额退保而续缴了保费,该销售人员就有续缴保费的收益,因此,对退保的客户,销售人员一般都会极力挽留,减保也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手段,只是上述人员在办理前应明确告知客户减保需扣除1万元费用,而不该隐瞒这一事实。
法律专家:无风险说法不可信
对于陈女士连续被隐瞒,广东保险法律网专业人士指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销售人员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全面客观介绍保险产品,应当按保险条款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等重要事项明确告知客户。
该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银行存款、投保或购买理财产品时应该要看清合同,切勿轻信相关人员的口头承诺,更不要相信没有风险等相关说法,正如陈女士那样,购买保险后出现退保或者减保的情况,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相关案例
两年后减保实为退保3.6万保费亏7000元
2010年2月,汤婆婆到小区楼下的某国有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当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她,不如买款保险产品,每年有6%的收益率,存够5年可以取,不想取也可以存10年。还称,虽然现在每年交1.2万元,但交满两年后可以申请减保,每年只需交2000元。汤婆婆想,这样不错,两年以后就可以只交2000元,负担不重。
今年1月,汤婆婆到楼下的银行网点提出减保申请,该行工作人员告诉她,不能减保,减保就相当于退保,以前交的钱只能拿回70%,并让她去找保险公司协商。3月初,该保险公司银保部相关人员也告知汤婆婆,她3年累计投保3.6万元,如果现在退保则只能领取回2.9万元左右。听到这个结果,汤婆婆简直无法接受,1932年出生的她今年80岁了,却莫名其妙地买了一份要10年才到期的保险。“我就是再傻,也不会买一份10年期的保险,过了10年我还在不在都不知道了。”经媒体曝光后,汤婆婆也与该保险公司初步达成协议,进行了退保处理。(来源: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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