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突出问题,8月底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据报道,该《意见》将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并且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9月初,卫生部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出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
保险专家表示,医保政策的密集出台,其背景之一就是重疾发病率的居高不下,而大众的健康保险保障又严重缺失,高额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普通家庭致贫的重要因素。大病的诱因及形成过程是复杂的,其中环境污染,工作压力以及食品安全无疑是健康的重要隐患,人们除了需要了解健康养生知识,锻炼身体健全体魄外,还应主动建立和提高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地为自己及家人添加保障。这次大病医保新政的推出,提高了个人就医诊疗费用方面的保障力度,加强了个人及家庭应对大病风险的能力,人们不禁会想:我很健康,我有医保,还有必要购置商业重大疾病险吗?何时为宜?带着这些问题,笔者采访了中宏保险精英部的理财顾问赵先生。
我现在很健康,还需要添置重大疾病保险吗?赵先生:在说到这个问题时,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医保和商业保险。医保全称是医疗社会保险,它与养老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起组成社会保险即人们常说的社保,医保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执行的经济制度。而商业保险是由专门的保险公司经营,通过与当事人自愿缔结保险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例如重大疾病保险就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障范围,当被保险人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其所花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以上可以看出,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可以解决我们基本的医疗费用需求,即便这次新政的推出,也是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存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出现即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它是对医保补偿范围及额度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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