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基本特征
一、产品特色
1、交费短,满期早,一切尽在您掌握;
2、快增值,高赔付,获利保障两不误;
3、可养老,可教育,爱自己更爱子女;
4、有分红,运用活,理财保障更稳妥。
二、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两年内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两年后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15倍给付身故或第一疾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当年度保险金额=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保险单年度与交费期间两者相比较的较小值)。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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