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保险业当前发展阶段有利于分红险的发展。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但获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从产品形态来讲,从最初的“单纯保障型”发展到上世纪90年代的“保障储蓄型”,跨入21世纪,“保障投资型”的新型寿险产品因其保障兼顾收益的特征深受市场欢迎,获得较大发展。
2007年资本市场的火爆使较为激进的投连险、万能险风光无限;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较稳健的分红险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新型寿险可谓“各领风骚这几年”。新型寿险在寿险保费收入占比也是逐年增高。因此,分红险受到欢迎是保障投资型产品整体性的胜利,也是保险业发展阶段的正常表现。
再者,保险监管机关指引、社会媒体舆论导向有利于分红险的发展。近年来,保监会一直在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业务调整,使保险的本质回归保障,加强对保障型产品的引导。此外,今年上半年各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频发,知名人士因病英年早逝接二连三,媒体对这些事件的报道激发了大众的风险管理意识,产生了保险保障的需求,间接促进了保障程度较高的分红险产品的发展。
原因三保险投资放开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给分红险日趋走俏注入一剂“强心针”。2009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引人关注的一条就是关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展。
通过新、旧保险法的对比,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大大拓宽,扩大有价证券范围,允许投资不动产,这些投资渠道的收益将远远高于之前分红型保险资金大比例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收益,而作为分红型保险红利最主要来源的利差益(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就和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直接相关,这些利好消息无疑增强了保险公司对分红的自信,大众也由此增加了对分红险收益的预期,分红险供需双方都有信心自然会有较好业绩。
原因四保障、保值两不误
保险的实质永远都是保障功能为先,保障责任才是最重要的。分红保险继承了寿险传统产品的优点,为客户提供着全方位的寿险保障。除一般的身故、残疾等保障责任外,又对一般意外身故、交通意外身故、航空意外身故等按基本保险金额的某个倍数赔付,大大增加了保障程度。此外,有些分红保险产品还可以附加全面的医疗保障。若采取增额分红方式,则其基本保险金额按照年度分红以复利的形式进行累加,自动提高其风险防御能力,是一款“会长大的保险”。
另一方面,分红险具有保值增值、平稳理财的功能。与传统保障型险种及投资型险种相比,分红险最显着的特点是可以使保户在获得保障的同时保证本金的安全,并享受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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