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受朋友的委托帮助他的亲戚朱女士办理保单解除事项,朱女士是作为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来办理退保手续的。这份保险合同是其丈夫李某6年前为女儿购买的某保险公司少儿两全(分红型)保险产品。丈夫不久前死于车祸,因为她无力为女儿继续缴纳后期保险费,也没有必要更改投保人资料,无奈想退保。
朱女士介绍说,她丈夫李某生前是一家经营食用菌干品的老板。他是靠精明、勤奋和天赋,从生产食用菌开始逐步进入产品经销市场,为家庭创造了不菲的财富,不到40岁就已经有车有房了,并且有了一家合伙公司。按照他的经营思路和市场发展,前景是非常光明的。2008年5月,女儿周岁生日,一位在保险公司的朋友推荐他为女儿买一份年缴1万元的少儿教育金保险,他想都没想就很爽快地答应了。年缴1万元的保险费对当时的他们来说是区区小事。
不久后,一位资深保险营销员为朱女士设计了一份年交保险费14168元的保险,保险责任涵盖了重疾、意外、教育金保险,保障金额达56万元。朱女士听了营销员的解释,比较满意,这一份保险计划既保大人又保小孩、既保健康又保意外、既有保障又兼备储蓄,非常适合他们家。朱女士认为丈夫做生意压力大,而且经常出门在外,也需要有一份保障,也动员李某买下这份保险。按照他们当时的收入水平,除了月供3000元的商品房按揭外,每年再交2万元的保险费是绰绰有余的。但李某认为把生意做大才是硬道理,而且生意做大了,以后还愁缺钱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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