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市场推出系列分红型保险产品后,近日又推出了国寿康宁重大疾病分红保险和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介绍,康宁重大疾病分红型人寿保险提供身故保障及重大疾病保障。主要解决客户在未来发生重大疾病时的大额资金要求,同时,该产品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为客户提供一定的红利。该产品投保范围宽,自出生30天以上到65周岁以下都可投保康宁重大疾病分红型保险,交费方式灵活,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3种,交费期间分为5年、10年和20年。为更好地适应目前市场竞争形势和满足客户对重大疾病保险的需求,在公司原先康宁终身保险10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对病种重新进行了选择和定义,将病种范围拓宽到21种重大疾病,增加了保障范围,保障更加全面。
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种银行、邮政代理销售的分红型人寿保险,该产品专门针对少儿,为少儿的成长提供大学教育保险金和创业保险金,以解决少儿在大学教育方面的大额资金要求,同时提供一定保障。该保险投保范围包括了30天以上,14周岁以下,保险期间固定,此险种的满期保险日为被保险人22周岁。银行、邮政全面代理销售,方便快捷。同时提供周年红利,让客户分享中国人寿的投资经营成果。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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