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分红险 > 正文
太平洋智惠安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全残额外年金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你觉得呢?

  1.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至55周岁。

  2.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性别、投保年龄、投保份数、交费方式及交费期间等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2.3保险责任

  年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年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全残额外年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被鉴定为全残,我们自收到全残鉴定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全残额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