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分红险 > 正文
人保寿险惠民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每年至少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你觉得呢?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保单红利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每年至少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