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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红福宝分红险特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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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满期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本合同终止。我们按下表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相应倍数给付满期保险金,你觉得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每经过2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第2个保单年度末给付。

  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您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如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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