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附险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是否是投连险
缴费期限趸交、3年、6年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期间内,我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本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公司将无息返还您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本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或全残时的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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