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华先生为自己刚出生的0岁宝宝投保华夏之星少儿综合保障计划,年交保费17275.91元,其中主险华夏之星少儿两全险(分红型)基本保额60000元,附加重大疾病B款基本保额60000元,附加福鑫连年万能账户,保险期间30年。
案例演示
30岁的华先生为自己刚出生的0岁宝宝投保华夏之星少儿综合保障计划,年交保费17275.91元,其中主险华夏之星少儿两全险(分红型)基本保额60000元,附加重大疾病B款基本保额60000元,附加福鑫连年万能账户,保险期间30年。
华宝宝所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成长保障(生存保险金、生存年金、满期保险金)
—大学教育金
18周岁领取:18000元(基本保额×30%)+累积红利保额×30%;
19周岁领取:12000元(基本保额×20%)+累积红利保额×20%;
20周岁领取:12000元(基本保额×20%)+累积红利保额×20%;
21周岁领取:18000元(基本保额×30%)+累积红利保额×30%;
—深造金
22周岁领取:30000元(基本保额×50%)+累积红利保额×50%;
—婚嫁金
25周岁领取:30000元(基本保额×50%)+累积红利保额×50%;
附加险生存年金:从18周岁起,每年1月1日领取附加万能险账户价值的1%作为贺岁礼金,领取后附加险万能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以上大学教育金、深造金、婚嫁金可自动作为“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的保费进入附加保险合同账户。
—满期保险金:30周岁领取,120000元(基本保额×2)+累积红利保额×2,同时还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主险合同的满期终了红利及附加万能险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假设中档分红回报,万能结算利率为3.9%,且客户未进行以上生存金保险金和附加万能险账户价值部分领取,30周岁满期时可领取:354076元(满期保险金+满期终了红利+万能账户价值)
—身价保障(身故/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全残保险金:18749元(主险年交保费×110%)×已交费年期+累积红利保额×4。
18周岁(含)后身故/全残保险金:240000元(基本保额×4)+累积红利保额×4。
除以上保障外,若被保险人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身故或全残且保险合同生效已满一年,还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主险体恤金终了红利及附加万能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同时保单合同终止。
假设中档投资回报,万能结算利率为3.9%,且客户未进行以上生存保险金及附加险万能账户价值部分领取,20周岁时身价保障为315693元,30周岁身价保障为:492093元。
●健康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合同生效365天(含)内,退还105.6元(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已交保费),同时该附加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生效365天后,且确诊满28天后仍生存,60000元(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合同(B款)保险金额),同时该附加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
投保人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保险合同生效180日(含)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退还126.11元(附加同祥保费豁免定期寿险合同已交保费);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将豁免本计划所含所有保险合同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该附加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生效180天后,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将豁免本计划所含所有保险合同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该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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