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分红险 > 正文
鸿福齐添投保详细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则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50,000元扣除已给付的健康专项检查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效力终止,你觉得呢?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150,000元。①55周岁前身故给付150,000元;②55周岁后身故按150,000元减去累计已领取年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分红利益:

  每年享受分红利益,直至80周岁满期或合同终止。

  附加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

  健康检查金:健康专项检查金9,000元,1,500元/项,共6项:

  本附加合同生效满一周年后,若经诊断须做相关项目的检查,每项按1,500元给付健康专项检查

  金,各个专项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健康专项检查金后,主合同的身故给付金额等额减少。

  重大疾病保险金:投保90日后,若初患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50,000元扣除已给付的健康专项检查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效力终止。

  30种重大疾病的定义: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多发性硬化;27.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28.终末期肺病;29.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30.系统性红斑狼疮。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