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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特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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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你觉得呢?
  到期还本,兼顾保障,无比贴心呵护

  生存至65岁(或88岁)可一次领回交纳的全部保费,若65岁(或88岁)前不幸身故,返还所缴保费作为身故金,由受益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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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1、身故发生在交费期内(含交费期间届满日),身故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2)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2、身故发生在交费期满后,身故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都:

  1)保险金额×交费期间;2)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金额×交费期间;2)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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