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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特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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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产品还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成果派送年度红利,并通过专门设立的账户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计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为未来的生活提供更多的财务保障,你觉得呢?
  还本百分百,分红来增值

  与传统的消费型产品不同,“吉利宝”属于还本型意外保障计划,无论是否发生意外事故,本公司都将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依条款给付一笔相当于所支付全部保费的保险金。而且,本产品还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成果派送年度红利,并通过专门设立的账户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计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为未来的生活提供更多的财务保障。

  交费更轻松,保障更长久

  本计划的保障期限为15、20、30年,最长可保障至75周岁,交费期间分10年(保15年)、15年(保20年)、20年(保30年)三种。这样的设计确保了可以在合适的人生阶段,也就是客户认为最具有交费能力的时期就能为自己的未来构筑长期的意外风险保期;同时,利用吉利宝的“还本”功能,还能给自己的养老作好一定财务储备。本产品组合同时提供年交和月交的方式,可使资金安排更自由。

  电话来投保,保单送到手

  本计划可直接通过电话投保,只需符合职业条件即可申请,且无需体检手续,在最短时间内筑起意外伤害风险的防火墙。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已支付的期数。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费已支付的期数(若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身故,已到期应支付未支付的保险费期数一并计入,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除应支付未支付的保险费)。

  保单红利的确定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红利留存在我们的红利账户,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在本合同终止前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的累积红利。除保险期间届满合同终止外,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其他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在同一保单年度内,若我们改变红利累积利率,本合同在该保单年度内仍适用改变前的累积利率。申请领取红利,须凭保险合同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本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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