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合作并不算是新规,早前也规定不能超过三家,但之前银行实施起来都很灵活,并没有明确规范时间。”保险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指出,“此次新规出台之后,银行在这方面操作会更加规范,他们在选择三家保险公司时,自家的银行系保险公司必定占据其中之一,另外两家则会选择一家做期缴产品为主的险企,一家做趸交产品为主的险企。”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在与合作保险公司签署银保合作协议时多是直接签署一年期合同。
政策二:理财型保险销售将设80%的上限
影响:期缴产品仍坐“冷板凳”
银保新规要求银行销售长期(10年)年金和两全险,意外健康险和非投资型财产险不得低于代理总保费的20%。这意味着理财型或者投资型产品销售上限为80%。不过有意思的是,尽管自家险企也在合作范围之内,但银行理财经理更愿意向消费者推荐其他险企的缴费时间短、现金价值更高的保险产品。
“你不如买这款产品,一次性交一万元,就算第一年退保也能有10700元。”昨日,在建行某网点,一理财经理向记者推荐了前海人寿的一款万能险产品,“不过前三年退保会有一定的退保费用”。记者想了解另一款两全型分红险,理财经理表示,这种一般都是需要长期分三年、五年缴费的,而且每年的分红具有不确定性,未必划算。
“趸交型的理财型保险产品介绍起来更简单,收益对于消费者更具有吸引力,理财经理自然也爱推销这类产品。”业内人士表示,“而缴费期稍长的期缴产品则相对复杂,且收益不明确,很难在短时间内将产品介绍清楚。”业内人士坦言,“此外,一些中小型险企给银行的手续费也会更为大方,比一些传统寿险公司直接高出几个点甚至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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