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大学教育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立业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22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照所交保险费的1.2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期交保险费计算。
保单红利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每一保单年度的红利在保单周年日分配后,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若在保单年度中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会将上一红利派发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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