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生为客户提供“生存金账户”和“分红账户”,生存金和红利均能复利累积生息,四重收益实现资产增值最大化。“生存金账户”在客户60周岁时提供给客户一次性领取20倍保险金额并终止合同的选择,如果客户选择不领取则可在60周岁后,终生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100%,方便客户按需支配。而“分红账户”让客户在享有固定保障利益的同时,还能以红利的形式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泰康人寿曾于2008年向所有分红险客户派发特别红利,红利总额计18亿。据悉,近期已有不少的泰康分红险客户收到了2009年红利派发通知单。而自2001年在国内率先推出分红型保险产品以来,已有逾800万分红险客户分享了泰康人寿的投资硕果。
两项人性化关怀全方位保障更贴心
保险离不开保障这个核心功能,幸福人生在提供双倍意外保障等常规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提供了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不幸,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该产品每份1000元,5份起售,出生30天-50周岁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该产品,客户只需要到代理销售的银行网点储蓄柜台即可咨询办理。
提示: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为分红型保险,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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