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8周岁满期时,返还全部保费,还有增值收益。
保障利益:
1.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之后隔年领取,一直领到60周岁;60周岁起,我们每隔一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
累积生息若选择累积生息,我们将按日计息、年复利进行累积生息;
3.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18周岁后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105%给付身故保险金;
4.祝寿金:
88周岁满期时,我们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
5.升学贷款:
在17-21周岁之间,可凭被保险人当年度获取的国内外大学录取通知书提出升学贷款申请。升学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的90%。如果就读国内大学,最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国外大学,最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元)。每一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且自生效起4年内采用优惠利率;
6.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90%,且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7.保单红利:
该分红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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