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时仍生存,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期间为5年的,"满期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80%。保险期间为6年的,"满期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80%。保险期间为6年的,"满期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70%。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趸交保险费计算。
身故意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我们在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所交保险费的195%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趸交保险费计算。
保单红利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你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力。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你,我们会向你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你分红的具体情况。每一保单年度的红利再保单周年日分配后,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你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若在保单年度中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会将上一红利派发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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