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生存保险金=1倍基本保险金额
②疾病身故保险金=1倍基本保险金额
③普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倍基本保险金额
④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3倍基本保险金额
⑤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6倍基本保险金额
注:上述③、④、⑤项下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基本保险金额与200万元(人民币)之和为限。
温馨提示: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
本产品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领取方式有以下两种: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
以上处理方式由您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若您未作选择,我们将按第二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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