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保费豁免,保障延续,解决父母的后顾之忧。在孩子年满18周岁前投保人(一般是孩子的父母)高残或身故,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而且,除了以上所说的生存金和满期金外,孩子还将另外获得成长保险金,在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之后每年按基本保额的50%领取,直到其年满18周岁。这些保障加起来,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保险都会保证其成年、立业前的基本养育费用,真正做到了“值得托付”。
三是享受分红及累积生息。
四是对被保险人的身故也有保障责任,保证投保人的投入安全。
“福星少儿”作为呵护孩子成长的一款全能型少儿险产品,满足父母关爱孩子的多种需求,切实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