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40岁,拥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夫妻两人收入稳定,李先生是一名年薪逾百万的大型企业高管,李太太就职于待遇优厚的知名外企,活泼可爱的儿子正在国际学校就读。李先生开始考虑养老问题,希望为今后美满的生活提前做足准备。
养老解决方案
李先生40岁时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泰康乐享新生活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交纳保险费45万元(交纳责任一保险费41万元,交纳责任二保险费4万元),交费十年,累计交纳保险费450万元,65岁开始领取生存保险金。
65岁时,李先生一次性领取大额生存保险金55.01万元,可用于实现退休后的愿望,如与太太搭乘豪华游轮环游世界;同时,李先生开始每月领取生存保险金26398元,可用于支付日常生活费用,如饮食、家政等;
85岁时,李先生已月领生存保险金240次,合计领取金额为26398元×240次=633.55万元;
如果不领取生存保险金,李先生还可选择留存保险公司累积生息,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利益演示表;
如果有红利分配,李先生还可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红利,红利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留存保险公司累积生息,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利益演示表;
65岁之前,李先生还享有身故保障,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利益演示表,如发生身故责任,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知识】
很多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听说有很高的回报,就匆匆投保分红险,这是不理性的投保行为。现今,我国大多数居民还处于缺少保障类保险产品的现状。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首先应该以保障为先,在健康和医疗保障充足的情况下才去考虑分红型的产品,否则客户一旦因为健康原因或发生意外风险,导致收入下降,缴纳分红险产品续期保费能力出现困难,则得不偿失。因此,投保人应该是在获得充分保障的基础上选择购买分红险,切不可为追求红利而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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