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09〕212号)。
二、特殊规则
(一)投保年龄:18至60周岁。
(二)保险金额
本保险不计风险保额。
(三)保险费和交费方式
每份保费为10000元,限期年交(3年、5年、10年、20年交清)。
(四)份数限制
1、最低投保份数1份。
2、1份以上可按0.1份为单位投保。
(五)加费规则
本保险无健康加费和职业加费。
(六)组合销售规则
若投保1份以上,可在本保险新保时,以短期意外险附加《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形式组合销售,并可接受续保。
本保险新保时未组合销售短期意外险附加短期健康险的,如果期缴保费达到上述标准的,可在本保险缴费期内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单独以短期意外险附加短期健康险形式投保。
本项未尽事宜具体可参照《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等险种承保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七)附加规则
本保险可在新保时附加《附加定期寿险》,主险份数:附加险份数应≥1:1。
(八)本险种纳入集中出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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