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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鸿发年年全能保险理财计划A(2013)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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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太平洋保险鸿发年年,年年领取祝福金到终身,最早60岁一次性返还保费,还有分红和万能账户累积,这个产品既可以作为孩子的教育储备金和创业金,助力梦想实现,也可以做将来的养老金补充,以保障晚年生活质量不打折。从更好地使用财富、规划财富、传承财富,从而让您的一生都不会因为错误的理财而为财所困。周全地从投资理财的角度出发保障财富这件生活必需品。
  少儿教育储备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少儿教育储备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首期少儿教育储备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最后一期少儿教育储备金给付日为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对于投保年龄18周岁的,少儿教育储备金仅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一次。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60、65、70、75或80周岁,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金的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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