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人身险费改政策实施对于保险业整体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开发市场定价将对企业带来收益比拼,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必须严抓资产管理,只有能赚取更多收益的保险公司才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大吸引力;另一方面,保障型产品数量的增加,将提升保险的吸引力,有利于普及保险知识宣传,树立保险业新形象。
事实上,随着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及监管部门提出“增加保障型保险产品数量”的要求,我国保险产品结构正在得到优化。2014年,普通型寿险保费收入达4428亿元,同比增长265%;产品结构得以优化,普通型寿险占比从2012年的8%上升到2014年的26.6%,成为人身险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打破了此前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失衡格局。
上述数据同时显示,在产品价格回落和保障程度提高后,消费者的保障意识被进一步激发,购买重大疾病险、防癌险等保障型产品的客户明显增多,此外,费改实施后,行业整体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保险公司间竞争加剧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监管创新,人身险费改政策即将全面落地。
监管部门在分红险费改中也对可能出现的价格战等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考虑。例如,在后端有较为严厉的约束,如严控准备金要求,规定分红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以防止有保险公司不计成本地抬高预定利率,严控非理性价格战。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告诉记者,随着费率市场化进程,在分红险领域将迎来一小轮洗牌过程。“市场化改革,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拥有更多定价权,虽然严控价格战,但价格之争在所难免。”王国军认为,分红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实施后,价格放开的必然结果是考验保险公司在产品和渠道两方面的创新能力。一定限度的价格战将刺激保险公司经营,只有更加适合市场的保险产品才能赢得更多消费者关注。
未来大型保险公司,尤其是分红险占比较高的保险公司有可能因为盘子太大步入一种转型难的境地,相反一些体量较小的保险公司在面对分红险费率改革时,可利用其灵活性好的特点开发一些更有吸引力的产品。不过王国军同时表示,大公司在产品设计、数据统计等方面具有的优势是中小企业无法比及的。
投资利润补贴承保损失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微博]在接受京华时报[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分红险产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很高,一旦开放市场定价机制,各家保险公司将根据自身情况设定产品利率。“保险公司定价机制灵活了,可以给消费者分配更多利润,分红险产品定价也有可能得到下调。”
庹国柱认为,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以及保险业发展都已经与前几年不同,已经可以参照发达国家保险业发展情况,实现以投资利润补贴承保损失。
据介绍,此前几年由于我国保险业投资渠道相对较窄,且整体市场投资环境较差,只能严把精算关,保险业一直在关注承保利润,在利差、死差、费差上下功夫。然而随着保险资本市场投资渠道的创新,以及资本市场一路向好,保险业投资利润得以保障,以及可以实现以投资利润贴补承保损失。
“在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承保为负数的比比皆是,但投资能力强,完全不会影响保险公司发展。”庹国柱举例说,以安邦保险为例,该公司承保能力与其他几家老牌保险公司相比始终有差距,但近两年以来安邦在投资盈利能力上收获颇丰,最终反馈给保户的利润高,同时带动了保险产品销售。
庹国柱认为,随着分红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临近,人身险费改政策正在有条不紊的实施,这将推动寿险发展,加快寿险发展,特别在资本市场一路向好的情况下,投资收益很有可能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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