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分红险 > 正文
鸿发年年全能定投年金保险分红型优点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选择60周岁领取祝寿金,年交保费20000元,10年交清,基本保险金额30730元,祝福金、祝寿金和红利均进入附加险万能账户参与投资结算,你觉得呢?
  4.上述祝福金、祝寿金和红利自动进入附加险万能账户参与投资结算,持续增值。账户价值预测数据例举如下:

  60周岁:高档红利水平、高档万能收益下为3967315元;中档红利水平、中档万能收益下为1644433元;低档红利水平、低档万能收益下为490883元。

  80周岁:高档红利水平、高档万能收益下为13579580元;中档红利水平、中档万能收益下为4588251元;低档红利水平、低档万能收益下为1213352元。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主险:60周岁前,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60周岁后,按现金价值给付。

  附险:按保单账户价值给付。

  2.金佑人生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为自己投保20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13660元,10年交清。

  保单利益:

  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金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金先生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红利分配:

  红利分配: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分别达到56645元、83468元、120883元,关爱金将分别达到为35930元、201262元、455653元。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注:1.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分红险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2.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来自:凤凰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