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获得的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6年、10年、15年和20年四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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