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障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规定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9%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0%,本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0%,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50%
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来自: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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