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分红险 > 正文
太平洋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特色简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金享人生”由“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充分考虑到了保险消费者对抵御通胀和重大疾病保障的需求,集增长的身价保障、增长的重疾保障于一身,并兼顾一定的养老保障,从出生30天至65周岁均可投保,是性价比高、人人可享的基础型保险。
  3、分红复利送心意,保额年年双递增

  “金享人生”主险和附加金享重疾产品组合后,身价保障和重疾保障额度将随着“金享人生”主险每年红利的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使您的保障水平实现动态增长。

  4、年金转换更灵活,养老生活乐悠悠

  您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金享人生”主险的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为晚年生活增加一个收入来源,为晚年生活添精彩。

  5、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金享人生”主险的保单质押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

  “金享人生”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为自己投保10份“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6530元,10年交清。

  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金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28323元、41734元、60441元,此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关爱金19248元、106300元、244673元。

  注:1、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2、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来自:搜狐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