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分红险 > 正文
人保寿险福进万家两全保险特色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则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基本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你觉得呢?
  被保险人生存期间

  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所对应的给付金额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6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基本保险金额×6%6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7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基本保险金额×7%7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8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基本保险金额×8%8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基本保险金额×9%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则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基本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7.2);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5)的机动车;

  (6)战争(见7.6)、军事冲突(见7.7)、暴乱(见7.8)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7.9)。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来自:金保保险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