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彼此为对方买一份保险表示爱意,离婚了,面对保险却不知如何分割,退保?续保?很多人都很“纠结”,但是专家建议,离婚千万别“离保”!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婚姻法》中婚前购买房产在离婚后的分配作了详细解释,引起社会热议,很多人开始关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近年来,保险已经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不过在离婚后分配财产时,这一部分金融财产往往容易被忽视,更有不少人嫌麻烦,选择直接退保了事。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保险资产不可忽视,更不应盲目退保,特别是很多针对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往往有着物美价廉的特点,离婚后盲目退保不仅可能造成保障空白,更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保险资产不可忽视
不久前赵先生和张女士的婚姻亮起红灯。在做家庭财产协议分割时,家里的两张保单让他们犯了难:投保人都是赵先生,被保险人则分别是赵先生和张女士,他们又彼此是对方保单的受益人。从2002年开始缴费,现在总计缴纳保费已经超过10万元,保额更在80万元左右。作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应该如何处理呢?
随着保险的保障功能和理财功能日益被认可,保险已经在很多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不同家庭的保险购买过程往往有所不同:有的保险可能是在婚前购买,一方独自完成缴费,婚后已经享受保险收益;有的保险可能在婚后购买保险,夫妻共同缴费,离婚时可能缴费还未完成等等。另外,每个家庭的保险组合也不尽相同:除了夫妻各自为自身投保的情况外,一些针对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在市场上也广受欢迎,如被冠以“爱情保险”美名的夫妻联合人寿产品,以及即用一张保单绑定全家保障的“全家保”等类型产品。
目前,在拥有良好保险意识、注重用保险进行资产配置的家庭,保费占比可能达到家庭总收入的5%-10%,对应的保额可能配置在5年以上的家庭收入总和。中德安联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婚姻发生变故时应妥善处置保险资产,尚在缴费期的保单更不要盲目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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