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退保会是这样的,因为你所交的保险费中,有一部份支付了代理人的佣金;还有一部份作为上缴的赔款准备金…
所以,如果你确定一生不会发生风险,买任何保险也是不合算的。
用不着用计算器算来算去到时有多少返还和收益,因为它是要付费的商品。
案例故事:
某网友2010年1月去某银行办事,在银行保险经纪(他还以为是银行职员)那儿接过一张保险产品宣传彩面。上面介绍说分红跑过五年期定存预计收益都在8%以上神马的满仓保险。他认为这个钱闲着是也是闲着,当时就买了交了三万办理了。事隔一年他收到保险公司的红利通知,上面说派发红利644.4元,然后说由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再派发特别红利193.32元。他大失所望欲要办理退保,但保险公司回答说合同未到期,只能退比所交保费要少的现金价值和上述红利。
诚--人为万事皆要诚,心存侥幸要亏本
诚是社会公德也是个人或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守的基本规则。而在保险的购买中诚的重要性犹为重要。如果我们购买保险的人不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保险赔偿。同理,如果保险公司因不诚拒不履行合同,人民法院有权判决保险公司履行并可以强制执行。
那么如何做到诚,并不为以后的理赔埋下隐患呢?那么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除了本人签名外,还要认真阅读投保书上的告之事项,并如实作回答选项,且不可让经纪代劳。更不要在经纪的劝说下做有违事实的假告之。
他为了成交业务所作的大包大揽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不说,反而会害死你。
因为保险公司是有严格的分工的,经纪替保险公司招揽业务并为成交的业务做上传下达的后续服务;核保部门对招揽的业务进行审核,做出保不保、怎么保的决定;理赔部门对要求的索赔进行调查,依合同和证据做出赔不赔、赔多少的决定。不如实告之,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发现就有可能拒赔,从而引发纠纷。
案例故事:
2007年8月,某人因为患病多年,到许多医疗住院治疗过,考虑到自己久病不治,有可能不久于人世,希望西去以后妻儿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就四处联系保险经纪。很多经纪知道以后,就劝阻他放弃这个想法,并告诉他这样买的保险不能得到理赔。终有一天一个大胆的经纪得知这个情况以后,就去医院探视他。并在医院同他完成了投保手续,至于健康告之一律填写的是正常并没有生病更没有住院治疗。
2010年8月某人在家突发疾病死亡,他的家人持合同等一系列资料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经过调查以后以投保前患有严重疾病未如实告之为理由做了拒赔的决定并不退还交了三年的保费。其家人不服又去找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当场出示了调查收集到的某人投保前在多家医院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记录,家人只好失望而回。
准--眼睛思维有水准,一时失误站不稳
保险是解决问题的工具,那么我们不妨自我测试和评估下自己和家庭有哪些我们无力承受的风险,有多大的经济能力去购买化解这些风险的保险产品。而不是去想当然的去购买某些听说很好或是要停售的保险产品。因为一时冲动是要付出承重的代价或是要造成经济损失的。相信有很多人因为买错保险后来退保很受伤,并宣讲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并不骗人。要骗人的是不良的经纪和你自己。那么,购买保险是解决小问题好还是解决大问题好?是解决局部问题或是整体问题好?其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保险并非美食和华服,谁吃了就会很受用,谁穿了就会很美丽,相当多的保险是利人而非利己。
案例故事:
某家庭因为喜得贵子,在摆满月酒的时候。一个保险经纪向其推荐了某少儿教育保险,并说一份保单管三代人且还有投保人豁免(指为小孩买保险的大人重疾或身故小孩保险费免交保险有效),夫妻满心欢喜的买了这份经纪推荐的保险。
三年以后的一个夏天,该家庭的老公去江中游水不幸发生意外死亡。由于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的离开,娘儿俩的生活质量迅速下降,女主人不得不退了这份本该一份保单三代受益的保险,拿回少量的退保金。
所以,当有要买保险的念头时或是有保险经纪向其推荐保险时你一定要看准给谁买,不要失去了判断力。(来源:搜狐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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