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保监会发布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该文件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偿债主体、项目资质、信用增级方式、投资产品发行额度和期限以及投资比例做出了明确要求。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主要投资的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交通、能源、通讯、市政、环保等项目,一般情况下,在建项目需要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已建成项目需要由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这些项目通常需要由国家专项基金、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者大型优质企业提供保证担保。
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这些债权投资计划的发行规模通常在10亿元~100亿元之间,投资期限多在5年以上的较长期限,投资收益率位于6%~8%区间。
税延型养老险将尽快试点
我国正在成为全世界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人口红利将逐渐转化为人口负利,导致人口老龄化问题突显出来。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可划分为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它是由政府组织统筹面向全社会提供的,税前列支;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它是由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的具有企业福利性质的养老计划,它具有较弱的税收优惠政策,仅对企业缴纳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税前列支,个人缴纳部分则没有税收优惠;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它由个人自愿缴纳。
目前来看,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明显向第一支柱倾斜。这样一种结构是无法应对未来的老龄化问题的,因此需要增大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比例。
关于养老保险,2012年的热门话题之一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的养老保险。它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原因在于退休时的边际所得税率通常较就业时要低,因此该险种既能通过降低个人的税负,又能鼓励老百姓主动购买养老保险。
截至2012年6月,该险种的相关政策起草和产品创新准备阶段已基本完成,上海市政府向财政部递交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财政部在收到方案后,会同国税总局及人社部一同对方案进行最终论证并作进一步修改。业界认为有望在2012年年末或2013年年初在上海正式实施试点工作,并在今后推广至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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