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在家庭财产中占的比例也很大,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家电的保险金额可定在1~5万元左右,服装和床上用品丰俭由人,保险金额可根据情况而定,千元至几万元均可。
另外,家财险对室内财产奉行“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发生保险事故时,按被保险人当天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款。比如,投保家电保额5万元,出险后,经过鉴定损失了2万元,那么被保险人将获得赔偿金2万元,若损失了8万元,获得的赔偿就是最高保额5万元。
由于投保家财险的目的在于补偿遭受的实际损失,保险金额最好按照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估算得高或低都不好。如果保险金额估计过高,则应缴保费数额也随之增大。并且,意外发生时,保险公司是按照损失当天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款,因此超出家庭财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保额无实际意义,等于白白多掏了保费。
有所保有所不保
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许多财产都可以承保,但由于保险技术等原因,对有些财产,国内的大多数财险公司是不予承保的,比如货币、票证、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这类物品由于实际价值难以界定,多数保险公司不给担保。
另外,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等也不予承保;一些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消费品,如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也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像数码相机、通讯工具、笔记本手提电脑之类的财产,由于风险太大,也不是保险公司费率可以承担的,因此也不予承保。但台式电脑属于家电类,在承保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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