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世界保险业和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一条最基本的经济规律:经济增长与发展是保险业务总量和结构提升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因此,经济发展状况应当是影响企业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和城市化的进程使得财富高度集中,同时财产损失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剧,企业作为经济主体分散和转移风险的动机日益强烈;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企业的平均获利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持和扩大再生产的同时,企业购买保险产品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由于企业资产是企业财产保险承包风险的载体,如果载体的供给不足,保险需求自然不会旺盛,保险成了"无源之水,无垠之木",企财险的相对萎缩也就在情理之中。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除个别年份,我国经济总体增长率和社会固定资产的增长率都是高于企财险保费的增长。由此可见,企财险课承包的保险标的并不短缺,造成企财险在财产保险中份额下降的原因更多在于企业应该投保的财产没有投保。即从整体上讲,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着投保不足的问题。
税收政策
按照国际通行企业财会规则,企业购买保险能降低其期望税负,即企业购买保险有避税效应,这也是促使企业保险需求的重要原因之一。购买保险能降低企业税负的制度设计主要有三:一是企业所得税的累进税制,由于稳定的收入水平能降低企业长期的整体应税所得,二而保险可以减少企业收入的波动;二是保险企业和非保险企业的损失准备金的税制差异,这种差异使得购买保险相对于风险自留(或自保)更具有吸引力;三是企业财产保险购买成本(保险费)的全额面税,也使企业可以通过保险降低风险管理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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