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我国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以及有效地实行这些法律法规,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基础工作。成熟市场早已经过这一阶段,我们需要借鉴这些成熟市场已有的法律、法规,早日制定出适应我国国情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要求信息不对称是规范我国股票市场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保护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键所在。股票发行公司在申请上市及上市之后,必须对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特别是募集资金投向、资产重组、置换、股本结构变更、关联方交易等信息及时地加以披露,对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承担责任,并对股票市场中散布的虚假信息及时加以澄清纠正,避免投资者受到误导和欺骗;股票承销机构、律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应加强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风险意识;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不为企业的粉饰报表、操纵利润行为大开方便之门;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制定部门应加强对相关准则、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减少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证券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法规,从内容、格式、披露时间等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并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上市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直至暂停上市。此外,还要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对违规的机构加以惩治,证券交易所要对股票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发生异动的股票展开及时调查,必要时做出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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