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富富余1号”现金价值低于同类产品
专家分析称,银保渠道所销售的保险产品,多以短期、“储蓄性”为主。那么,保险产品的储蓄功能与一般银行储蓄有何区别呢?
他解释称,银行储蓄可实现随用随取,银行同时根据期限支付利息;而两全类保险产品,若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急需用钱,选择退保,那么保险公司将在扣除费用后,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就意味着投保所交纳的“本金”将会发生损失。
所以,在未出险的情况下,只有待保险到期时领取满期保险金,对于消费者而言才是最划算的。可见,此类产品体现的是“强制储蓄性”,消费者投保前需仔细了解产品特性,根据自身风险和需求,谨慎投保。
如果投保人中途终止保险合同,经过对比发现,中邮富富余1号现金价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以上述张先生为例,如果张先生选择在第一年退保,中邮富富余1号的现金价值为9329元人民币,而A产品的现金价值为9580元人民币。
中邮人寿创下“三大罕见”
罕见之一:成立不到三年,已跻身全国前十
2012年成立不到三年的中邮人寿,跻身全国前十,人身寿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都接近300%,分别为296.64%、295.35%。而同期,寿险行业增长都在放缓。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五个寿险公司保费增速都在30%以下。
罕见之二:一款产品打天下占比超九成
“中邮富富余1号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款产品的保费收入占比98%,前五大产品占比达99.98%,集中度非常高。
而对比同期国寿、平安等保险公司的产品集中度,都相对低很多,没有出现“一险独大”的局面。与其同期成立的新兴保险公司,其产品集中度也未及中邮。
罕见之三:产品保障与收益双低
一方面,“中邮富富余1号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被保险人一旦出险,意外身故与意外全残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额是所缴保费的两倍,保障性在业内处于低水平;另一方面,按演示利益的中等水平计算,该产品的累计红利,加上满期给付金额共为11407.7元,远低于目前5年期定存收益(本金+利息)。
除此以外,“中邮富富余1号两全保险(分红型)”的现金价值也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对比发现,无论比较保险责任、保险期间现金价值、保险利益,中邮富富余1号均逊于同类产品。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