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起,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将正式实施。这一被称为最严的“银保新规”,能否有效遏制银保渠道的种种乱象?
误买银保产品15天内可“反悔”
“借助银行网点卖保险”是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常见的合作项目,不过“存款变保单”、“理财变保单”等销售误导现象屡屡出现,令不少消费者感叹“保险变得不保险”。新规意在增强对客户的保护,尤其在杜绝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等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同时鼓励银保渠道销售更多保障型产品。
例如,新规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从10天延长到了15天,并且规定客户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能收取10元的保单工本费。通常,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监管部门还从银行扣费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要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示短信应当通俗、简练,便于投保人阅读和理解。提示短信应当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人员“驻点销售”被取消
保险人员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一直备受争议,这也是导致银保渠道销售误导乱象频频出现的重要原因。新规对“驻点销售”明令禁止。
此前,77岁的上海市民张先生向记者投诉,两年前他在兴业银行上海某网点存款时,在一位驻点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劝说下,购买了一款“阳光人寿阳光财产两全保险”。当要退保时,张先生才发现“被保人”压根不是他本人,而被销售人员填成了张先生的女儿。张先生说:“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要用我女儿的身份证信息来做担保,谁知道后来销售人员是这么操作的。到阳光人寿上海分公司投诉时,我才知道这个保险要全额退保的话,要等到我女儿75周岁才能退,但我女儿现在才30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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