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非保险正规军 监管滞后现尴尬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互联网的出现无疑加速了各行各业的创新,而在此过程中监管备受挑战。专家表示,网络互助非保险正规军,监管滞后现尴尬。
此外,张政也认为,网络互助与相互保险也不同,主要因相互保险无论从法律关系还是费率、资金筹集方式等都符合传统保险的范围。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朱俊生看来,网络互助虽有相互保险雏形,但还不是真正的相互保险。“按照对相互保险的界定,会员是‘保东’,即既是保户,也是东家,是东家就享有分红权利,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利,包括董事会建立等,网络互助不具备这些特征。
保监会曾于2015年初就《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征求意见,其中对相互保险的界定为“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互保险组织的会员享受的权利包括: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该组织民主管理的权利;按照章程规定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盈余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享受该组织提供的保险及相关服务的权利等。
而保监会也先后两次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2015年4月保监会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10月对“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发出风险提示,认为部分“互助计划”经营主体借保险尤其是借相互保险名义进行公开宣传、销售,存在诸多潜在风险,消费者需警惕此类机构以相互保险名义骗取钱款。
“对风险提示是必要的,主要是看这些互助计划是否有明显的误导行为,是否有明显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主动,如果排除这两点的话,目前有些互助计划针对保险业的一些不足是很好的尝试,应该欢迎这种竞争和市场多样性的尝试。”朱俊生强调,“但如果是出于目前的互助计划没有纳入保险监管以及对传统的保险业务有一定潜在冲击就试图予以否定,则不妥,法律永远是滞后的,对创新的东西要宽松。”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随着保险牌照价值的不断飙涨,意欲谋求保险牌照的企业蜂拥而至,其中也不乏看好相互保险公司的企业。如四家创业板公司汤臣倍健、腾邦国际、新国都、博晖创新此前就宣布要参与发起设立信美相互
人寿保险公司,据悉申请此类牌照的机构已达几十家。
“传统保险公司的申请愈发困难,且从筹备到运营门槛高,而随着相互保险组织管理办法出台,大家看到了进入保险业的新切入点;此外有了互联网平台给了这些申请机构好的时机和工具,从国外经验看,相互保险公司原来主要集中在一个地区发展,速度很慢,现在互联网超越了地域距离,且门槛较低,可实现较快的发展速度,因此现在受到广泛关注。”上述互联网保险分析师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