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百分比5%
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比例
目前可供选择的投资账户有友邦稳健组合投资账户、友邦优选平衡组合投资账户、友邦增长组合投资账户,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比例为1.5%(百分之一点五)。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调整的权力,但该资产管理费年比例最高不超过2%(百分之二)。
保单管理费
为维持保险合同有效,本公司每月从投保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的服务管理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7.5元。本公司保留调整此项收费标准的权力,但其调整幅度将不超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自上次保单管理费调整起的累计涨幅。本公司将按保险合同费用收取日的卖出价扣除保单管理费。
风险保险费
本公司每月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利益而根据保险单上所载的《标准体月风险保险费费率表》所收取的保险费。本公司保留调整此项收费标准的权力,但最高以《标准体最高月风险保险费费率表》所列的相应最高限额为限(其中,死亡风险保险费费率的最高限额为《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非年金保险男/女表》的130%(百分之一百三十)。若经本公司核保保险合同须按次标准体的规定加费,则加费比例以本公司最近一次所发的《修订计划》中所列的为准。风险保险费通过扣除投资单位数的方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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