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险“噱头”
2011年保险业不得不提的,还有因诸多重大事件而引出的另类保险,例如“爱情保险”。
《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催热了市面上的“爱情保险”。此类产品是丈夫为妻子投保、妻子为丈夫投保或夫妻双方互保,尽管形式不一,但实际上与夫妻爱情婚姻长久没有关系,主要为寿险或理财型保险。
专家表示,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基本上是“联合寿险”形式,这种保险主要由夫妻双方联合投保,但多与爱情婚姻无关,仍以侧重寿险保障为主。所谓的“爱情保险”,仅仅是保险公司吸引客户的一个噱头而已。
今年7月23日发生的温州高铁意外,也催热了“高铁险”,每天不到1元钱的保费就可获得高达50万元的保障。但是,此类“高铁险”并不是一个新产品,而是此前早已在市场存在多年的交通意外险,此次只是保险公司借热点,向市场进行渗透,投保人通过其他保险公司都可购买到如此“划算”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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