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04年12月,保监会、证监会联合颁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此后,保险公司可投资股票市场的比例逐步放开。
2010年,保监会再次发文打通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界限,自主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比例增加至上季末总资产20%以内,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加货币型基金合计不超过总资产的25%。
前述人士表示,“在监管层面来看,从原来的大一统管死,到监管目标日益清楚;从过去的事无巨细,到现在主要监管如偿付能力等关键指标,监管措施和手段也在更新。”
保险投资渠道不断拓展的背后,相伴而生的是保险投资管理模式的不断演进。
事实上,从1979年改革开放我国恢复保险业,直到1995年《保险法》出台,我国的保险投资渠道一度放得很宽,保险资金曾涉足广泛的投资领域。
前述人士表示,“那时候保险公司的省级分公司都可以进行投资,造成了很多投资损失。尤其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等,在当时都产生了不少损失。”
直到《保险法》实施后,各保险公司纷纷上收资金运用权,逐步确立由公司总部投资部门统一运作,后在保监会的力主之下,全行业保险资产走上专业化管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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